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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部署期末和寒假工作

来源: 原作者:本站编辑 点击量:发布时间:2016-12-23

12月21日,市教育局下发《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期末工作和寒假安排的通知》黄教〔2016〕17号,全面部署全市中小学期末和寒假期间各项工作,明确了寒假及新学期开学时间。全市小学、初中于1月13日(星期五)开始放寒假,高中于1月19日(星期四)开始放寒假;新学期小学、初中于2月8日(星期三)开学,高中于2月4日(星期六)开学;幼儿园原则上不放寒假,可按政策安排教职工轮休。

为指导中小学安全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寒假,市教育局要求各中小学校在放假前对学生开展一次涵盖法制教育、毒品预防教育、消防教育、交通安全教育、食品安全教育等主题的安全教育工作,通过告家长书的形式,提醒家长对学生寒假生活进行有序安排和指导,明确家长对学生的安全监护责任和教育责任;在寒假期间,要求各学校要指导中小学生开展家庭、社区、社会实践活动,并要求各高中学校指导学生撰写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在新学期开展高中学生社会实践调查优秀论文评比活动,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对接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为进一步发挥中小学校在文明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中的示范作用,要求全市各中小学校要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卫生城”活动,面向广大家长宣讲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基本常识,帮助家长和学生熟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内容,培养家庭成员的良好文明卫生习惯,营造融洽的文明卫生家庭氛围;动员广大党员教师与留守儿童、困难学生开展结对帮扶送温暖活动。

同时,要求各学校在放假前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好师德专题教育工作,严禁除高三年级以外的其它年级违规补课,不得租借校园设施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和有偿培训,要利用寒假全面做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做好假期校园管理工作,督导教师做好教学准备工作,提前做好校园环境修整卫生清扫、课程安排、新学期开学教育等准备工作,确保顺利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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