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校安办关于开展学校后勤“五大安全”“三项整治”专项检查的通知
黄校安办[2014]14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根据省中小学后勤工作办公室《省后勤办关于开展学校后勤“四大安全”“三项整治”专项检查的通知》(鄂教后函[2014] 8号)精神,拟于秋季开学前后,开展中小学校后勤“五大安全”“三项整治”专项检查,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主要内容
1.学校“五大安全”。即:校园安全、食品安全、校车安全、学生宿舍安全和资金安全(阳新县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共5大项22小项,涉及学校后勤安全各方面(详见附表)。
2.学校后勤“三项整治”。即:学生食堂经营行为整治、后勤服务性收费整治、校园环境整治,共3大项11小项,涉及近年来社会关注、人民群众投诉多的热点问题(详见附表)。
二、检查时间和检查方式
检查时间:8月26日至9月20日。
检查方式:以学校自查、县(市)区督查、市校安办派出工作组抽查的方式进行。学校自查要覆盖到学校任何一个角落,县(市)区督查要覆盖到辖区所有学校,市校安办抽查以问题为导向,以明察暗访的方式,对部分县(市)区和学校进行重点抽查。
三、工作要求
1.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秋季开学在即,学校安全和后勤工作面临着各项安全隐患和不规范的后勤服务性收费的困扰,学校安全和后勤管理部门,一定要把工作前置,防患于未然,在秋季开学前后做好相关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后勤服务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2.各地各校要认真组织自查,要对学校“五大安全”“三项整治”情况登记造册,客观、真实地把学校存在问题摸清楚。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严重问题,要迅速限期整改到位。
3.县(市)区教育部门要认真做好督查工作,要把本次专项检查的相关要求及市年中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到所辖县(市)区学校,并督促落实到位。本次专项检查的相关情况,由县(市)区教育部门、直属学校汇总,形成书面文字材料并于9月25日前报送市校安办。
4.各地各校在开展专项检查中,要严格执行有关公务检查活动的相关规定,被检查单位要从简接待,相关检查人员到学校检查工作,一律吃工作餐或在学生食堂就餐,并按标准交纳伙食费。
联系人:徐宝珍 电话:6353710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学校后勤“五大安全”“三项整治”专项检查工作用表
201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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