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设置高等职业学校需要经过哪些手续? |
| 时间:2011-10-12 15:53 点击:次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
我省审批高等职业学校的工作,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由学校的举办者直接向省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将申报材料于前一年的9月底前报省人民政府(同时报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责成省教育厅根据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会同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等部门提出设置学校数量的初步方案,申办特殊类型的高等职业学校还应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在此基础上报请省政府初审。对经省政府同意且符合设置规划的申报学校,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考察,基本符合设置条件的学校,集中提交全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评议。评议通过的学校,由省教育厅正式报请省人民政府审批。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学校,报教育部备案,教育部根据实际情况对地方政府审批设立的高等职业学校履行备案手续,备案后方可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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